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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4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郑州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9-26

   郑州大学2014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一)安徽省、湖南省、山东省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 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科加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民族乐器不招古琴、葫芦丝、巴乌。

  4.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中,主科为声乐或西洋乐器的可报考。按校考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6.当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 录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方向)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4. 在湖南招生的绘画专业(书法艺术方向)使用郑州大学书法校考成绩,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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