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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龙岩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10-07

   龙岩学院录取规则

  福建省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线上)。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享受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3.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于我校有设考点的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对于我校没有设校考点的省份,认可相应省份艺术类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省艺术类本二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统考成绩高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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