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我校艺术类专业今年招生政策与往年一样,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认可校考成绩,其它所有美术类专业全部认可广西美术类统考成绩;音乐类全部认可广西音乐类统考成绩;舞蹈类全部认可广西舞蹈类统考成绩;书法类全部认可广西书法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绘画(含方向)、动画、环境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方向)、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例如:某考生专业分为160分(满分200),文化分为340分(满分750),综合分=(160/200)*100*60%+(340/750)*100*40%=66.13分
2.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4.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