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山东、湖北、新疆、内蒙古四省美术类考生):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换算成百分制)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使用校考成绩的外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的比例结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