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招生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2、艺术类招生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陕西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表演、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其他
学校级差分:如果西安外国语大学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级差分: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男女性别一视同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程序:我校按照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投档比例要求,接收投档。
优惠加分政策:承认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政策,西安外国语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优惠。
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