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修订)》的说明。针对自治州高中阶段入学率低、学前教育入园率低等问题,修订后的《教育条例》增加了“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费,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和课本费”。
据了解,临夏州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免除了全州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杂费和课本费,2013年全州高中免费金额为6025.33万元,所有经费由州、县(市)财政承担。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2013年秋季全州普通高中新生比上一年增加了近4000人。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了全州所有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合法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保教费和课本费,全州免除幼儿园保教费和课本费共1952.5万元。修订后的《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修订)》在第四章办学条件和经费第二十二条中提出:“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费,对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和课本费,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