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内容

2014年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8-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431

  第三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899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严格按考生投档分数、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江苏省,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通过所在省专业联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总分=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入学后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需参加各省(市、区)考试院(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土木工程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五章 毕业证、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条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2121208,82121111, 82121199。

  网址:www.ecjtuit.com.cn

  E-mail:lgxyhjh@163.com

  传真:0791-82121199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关于江西院校的资讯请进入江西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