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简介
一、集大印象
集美大学地处经济特区厦门,是福建省省属多科性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是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集美大学航海教育是我国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水产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学校坚持服务地方,并充分发挥面向行业办学的传统,运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和“福建游艇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不断增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学校多年来生源充足、质量高,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
1、历史沿革:
★1918年 陈嘉庚创办集美师范
★1920年 陈嘉庚创办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
★1927年 集美学校师范部、水产科、商科分别改为集美师范学校、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和集美商业学校
★1952年 集美商业学校改名为集美财经学校
★1958年 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改为集美航海学校和集美水产学校
★1972年 上海水产学院迁往集美,改名厦门水产学院
★1974年 福建省体委在集美创办福建体育学校
★1978年 复办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航海学校升格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
★1979年 重新成立厦门师范专科学校
★1980年 厦门师范专科学校改称集美师范专科学校
★1985年 集美财经学校创办大专,定校名为集美财政专科学校
★1989年 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升格为集美航海学院
★1993年 集美财政专科学校改为集美财政高等专科学校,集美师范专科学校改为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1994年 在集美学村原有的集美航海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五所院校基础上合并组建集美大学
2、今日集大:
★ 学院:20个 全日制在校生:26000多人
★ 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本科专业:66个(覆盖9个学科门类)
★ 专任教师:15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200多人,副高职称580多人
★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 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
★ 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 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
★ 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建有数字信息检索中心,馆藏纸质文献228.51万册,中外文现刊2700多种。
★ 新校区入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是全国高校唯一入选的项目。
集美大学2014年普高招生考生问答
问:你校今年录取批次如何安排?
答:一、我校在福建省录取批次安排如下:
1.提前批:a、航海类专业(按本二控制线录取);b、师范类(按本一控制线录取)。
2.本一批:普通文理科专业(其中闽台合作专业、动物科学专业单独院校代码招生)。
3.少数民族预科:本一批征集志愿时填报志愿。
4.艺术本科A批:艺术类专业(其中闽台合作专业单独院校代码招生)。
5.体育本科批:体育类专业。
二、除福建外其他省份批次安排:
1.航海类水上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除广东省安排在本二A批外,其他省份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按本二控制线录取。
2.艺术类专业批次安排按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3.安徽、河南、西藏、山西、河北、辽宁其它文理科招生专业均安排在本一批;海南、江西、贵州、甘肃、四川、江苏、云南、山东等八个省份有部分招生专业升格为本一批招生,其余专业仍安排在本二批。
4.其余省份文理科专业安排在本二批,按本二控制线录取。
【注】:具体的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总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注】:上述“文化考试”、“文化成绩”、“文化总分”均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2、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只录取经过省级招办确认少数民族身份的生源。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民族司的要求统一安排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的学习学校,往年一般安排在南昌工学院,具体安排将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福建省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我校教师教育学院学习。
预科学习年限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科专业和计划数,按预科学习期间的综合考评成绩竞争选择本科专业。
问:你校近几年的录取分数情况如何?
答:我校近几年录取分数情况已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上公布,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jmu.edu.cn)可查得我校近三年在各省各批次、各专业的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
问:入学后是否允许转专业?政策如何?
答: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学习一个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根据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可转入专业的目录,可提出转专业申请,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师范类、航海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具体规定详见学校教务处发布的《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另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开设部分本科专业作为辅修专业供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修读。根据《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且修满辅修专业规定课程和学分,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问:你校学费和住宿标准是多少?
答: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详见《集美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二十条。
问:学校有何种奖、贷、助学金制度?
答: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贷、助学金制度,详见《集美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二十二条。
问:你校住宿、就餐条件如何?
答:我校学生宿舍分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所有宿舍均有安装空调,新生住宿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学生学习生活的布局,相应建设了方便学生就餐的餐厅,其中最大的学生食堂——万人餐厅可供近万名学生同时用餐。
集美大学2014年分省招生计划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新疆 | 黑龙江 | 广西 | 青海 |
贵州 | 不分省计划 |
注:请点击省份查询该省的详细招生计划。
集美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介绍
学院 | 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备注 |
---|---|---|---|---|---|
航海学院 | 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航海学院 | 交通运输(航海保障方向)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航海学院 | 航海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航海学院 | 物流管理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轮机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轮机工程学院 | 轮机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轮机工程学院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轮机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水产学院 | 动物科学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水产学院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水产学院 | 动植物检疫 | 理工 | 本科 | 四 |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 | 体育(文、理) | 本科 | 四 |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文、理) | 本科 | 四 | |
体育学院 | 运动训练 | 体育单招 | 本科 | 四 | |
体育学院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体育单招 | 本科 | 四 | |
财经学院 | 经济学 | 文、理 | 本科 | 四 | |
财经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本科 | 四 | |
财经学院 | 财政学(公共管理与税收实务方向) | 文、理 | 本科 | 四 | |
财经学院 | 金融学 | 文、理 | 本科 | 四 | |
财经学院 | 投资学 | 文、理 | 本科 | 四 |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 | 文、理 | 本科 | 四 |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语文方向) | 文史 | 本科 | 四 |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数学方向) | 理工 | 本科 | 四 |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文、理 | 本科 | 四 | 分流专业为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文、理 | 本科 | 四 | |
工商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文、理 | 本科 | 四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 | |
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 | 本科 | 四 | |
美术学院 | 动画 | 艺术(文) | 本科 | 四 | |
美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本科 | 四 | |
美术学院 |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闽台合作项目)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 | |
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网络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机械类(含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 | 理工 | 本科 | 四 | 分流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闽台合作项目)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本科 | 四 | |
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闽台合作项目) | 理工 | 本科 | 四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 | 文、理 | 本科 | 四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 | 本科 | 四 |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理 | 本科 | 四 | |
政法学院 | 法学 | 文史 | 本科 | 四 | |
政法学院 | 法学(海商法方向) | 文、理 | 本科 | 四 | |
政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文史 | 本科 | 四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史 | 本科 | 四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商务秘书方向) | 文史 | 本科 | 四 |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文史 | 本科 | 四 | |
工程技术学院 | 工程管理 | 理工 | 本科 | 四 | |
教育部指定预科班培养基地 | 民族预科班 | 文、理 | 预科 | 一 | 省外生源在教育部指定预科培养基地就读 |
福建省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及时调整了面向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现公布如下:
第一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报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第二条 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第三条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总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第四条 相关说明
上述第一条中的“文化考试”、第二条中的“文化成绩”以及第三条中的“文化总分”均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详细内容请参考学校官网:http://zsb.jmu.edu.cn/info/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