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975(国标代码)、4042(福建省内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城关学府路100号(邮编362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唯一工艺美术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泉州市德化县城区,交通便捷,校园环境优美。
三、2014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 录取批次为艺术类专科批、高职(专科)批。
(5)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6) 执行各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7)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文考总分高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综合考分高低择优录取。
(8)专业调剂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总分高低择优录取。
(9)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
五、2014年我院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非艺术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7200元/学年
住宿费:90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保 险:50元/学年(自愿)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一)学历文凭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我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学生待遇
1. 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
A.专业学习奖学金 一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奖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3. 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 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各省教育厅网站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68765878 68765868
QQ:385664642 1216983741 18959911178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net
电子邮箱:zsb@dehua.net
八、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0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