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线 > 正文内容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7-29

 

  四、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湖北省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东省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专业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美术学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84

266.34

绘画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71.33

252

动画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58

242

产品设计

艺术类

2

2

100.00%

0

0.00%

0

0.00%

257.67

251.33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76.34

264.67

环境设计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69.67

259.66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46

246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2

2

100.00%

0

0.00%

0

0.00%

264.66

263.67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艺术类

2

2

100.00%

0

0.00%

0

0.00%

276.67

271.66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66

266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64.33

264.33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32

232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08.66

208.66

雕塑(陶艺)

艺术类

3

3

100.00%

0

0.00%

0

0.00%

258.34

235

  河南省艺术文

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类

5

2

40.00%

2

40.00%

1

20.00%

341.76

314.8

 

专业成绩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

1

0

0.00%

1

100.00%

0

0.00%

247

247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19

219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58

258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

1

0

0.00%

1

100.00%

0

0.00%

257

257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61

261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

艺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13

213

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

艺术类

1

0

0.00%

1

100.00%

0

0.00%

265

265

  河南省艺术理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类

1

0

0.00%

0

0.00%

1

100.00%

322.52

322.52

  湖南省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科

2

2

100.00%

0

0

0

0

233

233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

艺术文科

1

1

100.00%

0

0.00%

0

0.00%

247

247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艺术文科

1

1

0.00%

0

0.00%

0

0.00%

235

235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

艺术文科

1

1

0.00%

0

0.00%

0

0.00%

241

241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艺术文科

2

2

100.00%

0

0.00%

0

0.00%

251

249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科

1

1

100.00%

0

0.00%

0

0.00%

228

228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科

1

1

100.00%

0

0.00%

0

0.00%

228

228

  陕西省

艺术文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文科

43

43

100.00%

0

0.00%

0

0.00%

490

423.6

音乐学

艺术文科

6

6

100.00%

0

0.00%

0

0.00%

374.8

321.6

艺术理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艺术理科

10

10

100.00%

0

0.00%

0

0.00%

466.8

414

  甘肃省艺术(文理兼收)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文理兼收

12

12

100.00%

0

0.00%

0

0.00%

358.8

329

音乐学

文理兼收

15

15

100.00%

0

0.00%

0

0.00%

329.8

264

  湖北省

专业名称

类别

录取
人数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其他志愿

折合成绩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最高分

最低分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11

211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09

209

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02

202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192

192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05

2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215

215

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类

1

1

100.00%

0

0.00%

0

0.00%

194

194

  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动画、设计学类以及美术类、动画、设计学类各专业的中外办学方向,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美术省联考的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60%。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使用自治区的音乐统考和其他艺术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内蒙古自治区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专业、陕西、山西、甘肃、河北的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内蒙古自治区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使用自治区空乘类联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辽宁、吉林、陕西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甘肃、河南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使用省空乘类统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7、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全区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8、汉授美术、汉授音乐、其他艺术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方向、民族艺术学院各专业、国际交流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更多关于内蒙古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内蒙古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