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普通本科生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
2、调档比例:招生计划数的 110%以内。
3、招收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无。在高考成绩相近时,我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
7、有无加试要求:无。
8、是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
9、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第1、2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其它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
10、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按录取规则第9条执行),当投档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1、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区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提档分数线,我校将分别按考生在我校参加音乐学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文理和理科专业测试成绩通排)顺序录取。
1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考生体育专项成绩、运动项目需要和考生发展潜力等因素,择优录取。
13、保送生的专业安排:满足考生所报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14、自主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如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可享受提档分数线下30分及其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服从专业调剂)。入选考生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按以下规则进行安排:
(1)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10分以内的考生,满足其所报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2)对于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但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择优录取,并安排其录取专业。
注:如果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所填的专业与其《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不符,学校将按照《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对其录取的专业进行调整。
15、农村专项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可享受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我校将根据考生在《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结合其专业志愿、复审成绩、各专业报考的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其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