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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5-16

  一、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广东省艺术类录取统计: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美术

485

395.4947

362

艺术学院

动画

美术

507

389.4

360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

496

402.3188

362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美术

442

442

442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美术

512

449

414

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

566

487.8041

422

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美术

509

432.8737

395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488

408.038

373

艺术学院

音乐学

音乐

507

421.6

359

  二、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外省艺术类录取统计

省份

专业名称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安徽

产品设计

435

391

364

安徽

动画

361

339.75

310

安徽

服装与服饰设计

413

390

357

安徽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17

317

317

安徽

环境设计

443

375.5

291

安徽

视觉传达设计

356

347.75

337

广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52

352.9321

352

广西

音乐学

390

358.7341

323

河南

产品设计

492

475.005

457

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

532

516.5867

504

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89

87.5925

84

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91

87.725

83

河南

环境设计

512

499.375

486

河南

视觉传达设计

537

519.69

501

黑龙江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29

329

329

黑龙江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319

301.5

284

湖北

产品设计

376

370

364

湖北

动画

349

349

349

湖北

服装与服饰设计

447

391.5

336

湖北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395

395

395

湖北

视觉传达设计

345

345

345

湖南

产品设计

495

454.5

414

湖南

动画

429

402

375

湖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

439

408.3333

364

湖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57

348

336

湖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409

369.8571

334

湖南

环境设计

462

431.625

405

湖南

视觉传达设计

443

400

378

湖南

音乐学

442

395.2

350

吉林

产品设计

266

266

266

吉林

动画

282

282

282

吉林

服装与服饰设计

387

343

299

吉林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283

283

283

吉林

环境设计

371

371

371

吉林

视觉传达设计

332

305.5

279

江苏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173

173

173

江苏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187

187

187

山东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401

360.25

331

山东

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

414

362.5455

311

山西

产品设计

232

224.3333

219

山西

动画

222

217.05

211

山西

服装与服饰设计

229

217.25

210

山西

环境设计

221

214.5667

206

山西

视觉传达设计

210

210.5

210

新疆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161

161

161

  三、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单考成绩录取;

  美术类专业,我校设点单考的省份使用单考成绩录取,没有设点单考的省份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广东省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东省使用单考成绩录取,其他省份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出档线以上的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3)出档线以上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4)出档线以上使用单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各省考生按照综合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出档线以上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按照文化分与术科分相加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分与术科分相加得出总分,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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