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投档分 |
投档分 |
|||
音乐学(师范) |
70 |
专业300 |
专业270 |
185文化/ 210专业 |
音乐学 |
30 |
专业284 |
专业258 |
|
绘画 |
30 |
综合490 |
综合471 |
230文化/ 180专业 |
动画 |
25 |
综合492 |
综合473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综合486 |
综合472 |
|
环境设计 |
60 |
综合490 |
综合471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5 |
综合494 |
综合471 |
|
音乐表演(舞蹈) |
30 |
专业359 |
专业330 |
170文化/ 专业校考合格 |
广播电视编导 |
75 |
综合523 |
综合475 |
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
省份 |
录取人数 |
省控线 |
我校录取分数线 |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山东美术 |
30 |
文化300 专业校考合格 |
文化300 专业校考合格 |
525(综合分,艺术文) |
无 |
山东广编 |
10 |
516(综合分,艺术文) |
无 |
||
安徽美术 |
20 |
文化280 专业校考合格 |
文化240 专业校考合格 |
508分(综合分,文理兼收) |
|
安徽广编 |
13 |
620分(综合分,文理兼收) |
|||
安徽音乐 |
12 |
328分(校考专业分,文理兼收) |
|||
江西美术 |
20 |
文化200分 |
文化200分 |
457分(综合分,艺术文) |
外省市录取规则
1.收到我校发放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山东、江西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校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3)广编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安徽、山东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安徽、山东、江西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
江苏省录取规则
1.取得2013年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音乐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舞蹈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省统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省统考专业总分×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2013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