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据介绍,退役士兵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全国成人高考,也实行加分政策。根据规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