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36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电子管风琴 |
本科四年 |
1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我院设立西安校外考点,考点设在西安美术学院,只招收青海、宁夏、甘肃、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9省(市、自治区)考生。校外考点具体事宜详见《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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