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下述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暂定计划。最终计划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以审批后的计划数为准。工艺美术:30人;摄影:4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I:4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II:200人;舞蹈表演I:20人;舞蹈表演II:50人。
录取原则:
(一)工艺美术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摄影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40%+专业成绩*60%。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II
1、身体条件符合报名要求(学校正式录取时,将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所载信息为唯一依据,确认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2、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
上述1、2两项同时满足后,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30%+专业成绩*70%。
(五)舞蹈表演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六)舞蹈表演II
文化成绩达线,专业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30%+专业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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