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要求及优惠政策
1、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在符合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并且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前提下,对于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排名中,美术学类排名前2名,设计学类排名第1名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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