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即为专业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1)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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