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比例划定文化最低分数线。文化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遵循志愿,参照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史论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以文化课成绩排序,且英语限制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遵循志愿,参照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优录政策:
1、设计类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十名、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前十八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