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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余学院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新余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04

  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由高到低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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