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美术学、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摄影、服饰与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饰与服装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济南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济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04
录取规则
美术学、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摄影、服饰与服装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饰与服装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根据考生志愿,由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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