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山东拟招计划 |
甘肃拟招计划 |
河北拟招计划 |
新疆拟招计划 |
音乐学(师范类) |
文理 |
四年 |
14 |
14 |
14 |
12 |
美术学(师范类) |
文理 |
四年 |
15 |
14 |
16 |
12 |
艺术设计学 |
文理 |
四年 |
15 |
16 |
19 |
15 |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于4月中旬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专业考试合格者在4月下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录取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部分省市由所在省招办同学校协商确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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