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层次 |
学制 |
总计划 |
科类 |
招生地区(待定) |
产品设计 |
首饰设计 |
本科 |
四年 |
50 |
文科 |
北京、河北、辽宁、山东、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 |
注:根据专业考试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及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数,合格考生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40%,专业课成绩(满分750分)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2.录取时根据整体生源情况确定是否限制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