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校考科目及招生范围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 |
校考科目及分值 |
招生省份 |
备注 |
美术类 |
美术学(师范) |
100 |
①素描(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占50% ②色彩(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占50% |
江西、江苏、河北、安徽、河南、广西、浙江 |
其中浙江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动画专业大一在校本部,大二开始在校州校区学习。 |
环境设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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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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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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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30 |
江苏、河北、安徽、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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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音乐学(师范) |
90 |
①一试(占75%):专业主项,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自选曲目2首; |
河北、河南、江苏、江西、湖南、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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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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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舞蹈) |
30 |
一试(占50%): |
湖南、江苏、河南、江西、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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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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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2.音乐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专业分以100分满分计,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35%+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25%(省考专业分以满分100分计,江苏省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全部使用校考成绩)。
3.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