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一级{含}以上):招收人数12人
序号 |
项目 |
人数 |
1 |
健美操 |
9人 |
2 |
乒乓球 |
2人 |
3 |
游泳 |
1人 |
二、分控线65%(二级{含}以上):招收人数18人
序号 |
项目 |
人数 |
1 |
健美操 |
6人 |
2 |
乒乓球 |
8人 |
3 |
游泳 |
4人 |
三、二本线(二级{含}以上):考核成绩合格者,招收人数限30人。
序号 |
项目 |
人数 |
1 |
健美操 |
10人 |
2 |
乒乓球 |
12人 |
3 |
游泳 |
8人 |
说明:每项计划招收人数公示后,测试结果如发生某项考核合格人数少于招收人数时,按实际合格人数招,各项计划招收数量不做项目间换调。
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高考报名),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若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则需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我校将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育任务的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体育教学部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