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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艺术学院本科录取规则

来源:新疆艺术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26

  各专业录取方法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按照不同的专业要求,具体分为:

  1、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文化产业管理;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

  3、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的结构综合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注: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 + 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招办规定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750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750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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