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签约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具体降分幅度以书面通知为准。我校将于2014年4月中旬向拟签约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报考回执”邮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考生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2.艺术特长生进校后,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接受学校有关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的管理。
3.若教育部2014年的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