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其它院校该专业合格成绩,进档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聊城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
来源:聊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23
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其它院校该专业合格成绩,进档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聊城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内容运营部电话:010-57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