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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大学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山东省)

来源:聊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23

   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其它院校该专业合格成绩,进档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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