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一、学院介绍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坐落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无论是办学水平与效益,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跻身前列。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拥有“音乐学”国家一级硕士点,学院集结了一批国内一流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现有三十余位专业教师,拥有高级职称的教授与副教授近十位,中青年教师队伍以硕士与博士为主体,还聘请了国内外十余位著名艺术家担任学院的专、兼职教授。上海大学音乐学院聘请我国著名指挥家曹鹏先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上海大学副校长叶志明教授兼任院长。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的办学目标是通过一流的教学质量和全面的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出社会需求的、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音乐人才。
目前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已经与美国肯塔基大学艺术学院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学生在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就读期间可以申请赴美国肯塔基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交流。学生在美国交流学习期间所修学分上海大学予以承认,同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将推荐优秀毕业生赴美国肯塔基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以上两项对外交流项目英语托福成绩达到71分)。肯塔基大学(University of Kentucky)是一所创办于1865年的公立大学,在美国公立大学中排名第三十六。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所属的学生艺术团是学院的品牌,艺术团拥有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管乐团以及打击乐团等,学生乐团多次出访美国、法国等国家进行交流演出,学生艺术团成为学生实践演出与对外交流的平台。艺术团所到之处的演出得到一致的好评,充分展示了上海大学音乐学院的教学质量。
二、培养目标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各个省市招收热爱音乐,并且通过音乐统考的应届或往届高中生。学院培养目标是通过学院四年的本科教育,能够培养出在文化馆、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音乐人才。每一位具有演唱、演奏才能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上海大学音乐学院,上海大学是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因此每一位进入上海大学的学生都将受到最优秀的教育。
三、专业介绍、主要课程
1、专业介绍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所招收的本科专业为“音乐学”,音乐学是一个广义的名词,其中覆盖了音乐理论、器乐演奏、声乐等内容。音乐学专业的本科生必须具有良好的音乐才能,同时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音乐学专业是一个具有国际化含义的专业,国内外很多著名的大学(音乐院校)都设有音乐学专业,因此音乐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从多方面着手,培养具有文化的音乐人才。上海大学音乐学院为学生开设了一系列专业性的音乐课程,同时上海大学音乐学院借助于上海大学的综合优势,邀请各个学科的教师,其中包括经济、管理、自然科学等师资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通识教育,其目的是加强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文化教育,培养未来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2、主要课程与专业流向
(1)主要课程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为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既与国内外其他音乐院校接轨,又具有自己的特色,主要专业课程有:乐理、视唱练耳、钢 琴演奏、器乐演奏、声乐、指挥、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教育学理论、中西方戏剧史等。与此同时,上海大学开设了十个板块的通识课程,其中有:文学与艺术、历史与文化、哲学与思维、语言与传播、公民与社会、市场经济与战略管理、全球化与社会发展、自然进化与生命关怀、科技进步与人类发展、科技创新与科学方法。这些通识课程提高了学生的全面文化素质,教学范围非常广阔。
(2)就业流向:音乐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专业流向主要为文化馆、文化宫、少年宫、中小学、电视台、广播电台、音乐制作、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和出版等单位。
(3)学制:4年
四、招生计划
音乐学专业:校考时暂不制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将在2014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内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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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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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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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计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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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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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四川、湖南、山东、河南、广东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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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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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后,根据校考合格生源情况制定各省市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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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考生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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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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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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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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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招生省份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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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电话:0 21—661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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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8:00-2月10日中午12:00
网上缴纳初试报名费:120元(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的学生,需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2. 网上报名缴费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2月15日9:00-15:00(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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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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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1.考试科目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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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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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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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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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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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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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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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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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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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演奏
注:器乐类招生考试曲目:器乐表演招生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西洋管弦乐器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一个乐章),和视奏。民族乐器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和视奏。打击乐器: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爵士鼓、中国民族打击乐器中选择两种演奏,自备乐曲和视奏。
声乐才能的考生:准备三首歌曲,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伴奏教师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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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两个升降号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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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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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音乐学专业复试时间初定为2月18日,地点为上海大学嘉定校区。
2. 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1)专业校考成绩计算
专业校考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专业初试成绩计算
乐理70%+演唱、演奏30%=初试成绩
(3)专业复试成绩计算
视唱练耳50%+面试50%=复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市对音乐学专业有统考要求,则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音乐类统考合格证。
2.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我校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发放合格证)。
3.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5.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