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专业:校考时暂不制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将在2014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内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专业 |
招生省份 |
计划总数 |
分省计划的制定 |
考试科目 |
美术学 |
江苏、安徽、山东 |
12 |
我校组织专业校考后,根据各省市的校考合格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
命题作文 |
备注:命题作文不含美术学专业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写作能力及文学修养。
2.其它专业: 校考时,先制定分省计划,暂不制定分专业计划,最终分专业计划将在2014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内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考生省份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分专业计划的制定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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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1 |
科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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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17 |
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2014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内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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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
色彩 |
浙江 |
绘画(国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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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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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绘画(油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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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校考成绩适用于本表内各省市的所有招生专业。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发放合格证);
2.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3.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满分150分);
(2) 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
(3)按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依次录取到专业。
4.美术学专业:
(1)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2)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3)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上海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外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