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二、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联考,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 报名:考生在2013年12月25日 -2014年1月25日登录 河北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ysxk2014/ )。
(2) 交费:2014年2月12日-2月17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4年2月27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 /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4年3月2日开始进行专业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①形象气质(满分40分),允许淡妆上镜;②指定稿件朗读(满分40分);③自备稿件朗读(满分40分),时间为3分钟以内;④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满分80分),时间为5分钟以内。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播音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请参照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有关事宜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本科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邯郸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廊坊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拟招生)专业,沧州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拟招生)专业。
专科专业: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学院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专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