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按下列规则录取: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2、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实行自主招生,在提前批艺术本科(一)录取,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3、对参加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优先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江汉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