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广东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总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习专业 |
专业规模 |
设计学类 |
80人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兼招 |
视觉传达设计 |
25 |
环境设计 |
25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为 了便于编制分省计划,方便考生报考,2014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录取后学生直接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习。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在专业考试后确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比为1:4。
录取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文化课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参加我校校考报名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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