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在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甘肃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等十五个省(市、自治区)设立我校专业测试点。面向全国招收美术类文、理科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
125 |
环境设计专业 |
100 |
产品设计专业 |
175 |
摄影专业 |
50 |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
80 |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发布信息为准,或于2014年5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tjut.edu.cn)查询。
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专业课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校考成绩总分÷考试课门数)×50%。(文化课考试按4门计算,校考成绩按3门计算)
(二)摄影专业: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合格,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三)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且取得高中毕业证书,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天津理工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