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省统考
2014 年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2014 年我校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和在福建省招收的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港澳台侨学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
①拟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须按上述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专业校考合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
②拟报考厦门大学美术类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须于 2014 年 2 月底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我校将于 2014 年 3 月份在厦门大学另行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美术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类各专业(福建省)
根据省级招生部门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规定的比例折算确定的投档成绩,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及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除福建省外)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综合评价,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美术学(美术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30%。
2.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4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60%.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如果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投档成绩以及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厦门大学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