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沈阳大学2014年江苏省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沈阳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06
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江苏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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