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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省内)

来源:北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04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吉林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吉林省省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执行,即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统考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2014年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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