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认定资格
在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结合乐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品学优良的学生,认定其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
2、录取原则
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北京邮电大学”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并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不含软件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将根据协议内容在录取时给予适当优惠:原则上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同科类普通专业(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 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少数艺术特长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可优惠至我校同科类普通专业(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个别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幅度可放宽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3、以上优惠政策中的降分值以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份为标准而制定。对于满分小于750分的省份,优惠政策中的降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个人志愿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校期间须参加艺术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