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451-86413389)。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分基本技能测试(视唱、视奏或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钢琴项目除外)。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无伴奏。
2、在高中学习期间,如有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能够突出体现考生专业水平的具有专业级别比赛的获奖者,请在报名时提供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3、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可登陆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测试结果。协议书由被认定艺术特长生通过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考生及家长签字后,考生留存一份,并按约定日期前寄(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一份,经我校招生办确认后生效。
4、艺术特长生须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将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等信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务必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艺术特长生所在学校。
6、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
招办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新活动中心517室(十五、十六公寓之间)
咨询电话:(0451)8641477186414671传真:0451-86417835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考核标准
舞蹈考核标准(100分)
1、形象、肢体协调、身高女:1.63米以上。男:1.73米以上。
2、作品程度、技巧。
3、动作协调准确表达作品内容。
4、节奏、乐感、表现作品完整程度。
5、基本功:软开度、技巧、模仿。
管乐考核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音色、音准。
3、节奏、技巧。
4、气息控制。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弦乐考核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音准。
4、节奏感、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民乐考核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音准。
4、节奏感、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奏。
声乐考核标准(100分)
1、形象。
2、曲目程度。
3、演唱方法技巧。
4、音色、节奏及音乐感。
5、音乐表现力。
6、视唱。
键盘考核标准(100分)
1、曲目程度。
2、演奏技巧。
3、音色、节奏。
4、音乐表现力
5、视奏。
6、即兴伴奏。
打击乐考核标准(100分)
1、演奏程度。
2、节奏。
3、乐感。
4、自选乐器演奏
(木琴或其它乐器,曲目自选)
注意事项:
测试曲目在考生所报的两首曲(节)目中由考生自选一首(个)进行表演。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同时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声乐、舞蹈可伴奏,器乐无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