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3年11月5日开始报名,11月22日截止;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11月29日截止。
2.报名手续。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3)在外市、县借读的应届考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4)户籍在我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5)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在居住地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7)定居在我省的外国侨民在居住地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3.艺术类报名。2014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在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