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山东省生源考生: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后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在达到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后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河南、河北、内蒙古生源考生:在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在达到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在达到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