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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聊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原则(省外)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数70%、专业分数30%之和排序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

  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 1:4 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请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4月中上旬登录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聊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

  录取原则(山东省)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格证发放

  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 1:4 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请考生于4月底前登录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聊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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