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资格:(1)考生获得所在省(市)的 “播音与主持”类科目统考合格证;(2)考生获得暨南大学校考合格证。没有“播音与主持”类科目统考的省(市)的考生获得暨南大学校考合格证即可。
录取成绩:(1)文化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2)单科成绩:本专业加设语文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百分制的省份需进行折算),语文不低于90分,英语不低于80分。
录取分数:在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和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合成综合分,再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必录资格:本专业考试成绩按全国排名,普通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五名(包括第五名)、粤语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名、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语文不低于90分,英语不低于80分的考生即具备必录资格,不需按综合分排名即可优先被录取。
其他专业录取原则:
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本科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动画、美术学、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如下标准进行折算)。
动画专业: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点击查看其他艺术类院校录取原则。
导演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