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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5

  2011年吉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且不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取得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调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50%。

  4、学校对所有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进行排序,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清”原则;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学校志愿清”和“专业清”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承认各省级招办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

  5、等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点击查看其他艺术类院校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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