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3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6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具体专业,级差1.5分,不予累积。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3)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组织与策划):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4)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联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推荐查看:北京市2013年美术联考合格线.

  (5)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6)以上原则若与各省规定相冲突,遵照各省要求执行。

更多关于北京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北京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