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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阴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省内)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5

  录取原则

  1. 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3倍。

  2. 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 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美术学(书法)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推荐查看:江苏省201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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