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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淮阴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外省)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5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淮阴师范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传播)、美术学(书法)(师范)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推荐查看:江苏省2013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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