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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暨南大学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暨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7-07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山西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黑龙江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福建省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山东省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河南省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湖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

广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1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2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陕西省

戏剧影视导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的基础上,艺术学院的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专业在由学校组织的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中取得合格证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动画、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加设单科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见我校2013年艺术学院招生报考指南)。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如专业校考成绩全国排名前3名,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者,不受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优先录取。另,如该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及以上者,按照专业校考全国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前2名。如果考生同时达到以上优先录取资格,以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为先。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具体要求见我校2013年艺术学院招生报考指南)。

  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暨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文学院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复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3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2/3的招生计划,按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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