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