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职业学院高考录取规则
滨州职业学院2013年秋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今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考录取规则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6、录取规则:
①空中乘务专业:取得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⑤单独招生: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3年春季和夏季高考;
⑥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